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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村级配套组织建设的通知

作者:党政办 来源: 日期:2008-7-29 11:18:00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已经结束,全面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配套组织建设,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配套组织建设,特作以下通知:

一、加强对村级配套组织的领导

各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对村级配套组织建设的领导,按照德才兼备和精干高效原则,配强配好村级配套组织,改善配套组织的结构,重点抓好纪检组、监委会、民兵、团支部、妇代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文化卫生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计生协会、老年协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农科组长、村务、财务管理等组织建设。

二、发扬民主,精心组织,切实加强配套组织建设

各村的配套组织建设,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章依法办事,每个组织一般由35名成员组成,要重视青年、妇女干部的培养。同时,应提倡村两委成员兼职,以减轻集体负担。

三、具体人员条件及产生方式

1、人员条件。

村级配套组织组成人员要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一般不宜担任村配套组织成员:长期外出,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二年的;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恢复党员权利未满二年的;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有违法违纪的,正查处尚未结案的;近三年有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有违章建房、打架斗殴、违反殡葬管理条例行为或赌博迷信活动,经有关部门查处的。

2、产生方式。

1)村纪检小组或纪检员。各村党支部要根据党员人数,15名党员以下的村设1名纪检员,16名党员及以上的村设纪检小组,纪检小组由3人组成,设组长1名,一般由村支部委员担任,其他成员从离任的老党员、优秀中青年党员中择优选拔。村级纪检组成人员由村支委会提出人选,经村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上报乡纪委考察,由乡党委发文公布。村级纪检小组成员尽可能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党员)交叉任职。

2)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设主任1人,委员2人,组成人员中原则上要有1名是党员的村民代表负责党务监督。先由党员和村民代表按职数等额进行民主推荐,按得票高低以20%的差额确定候选人,进行正式选举,遵循实际到会人数过半数的原则,产生监委会组成人员。监委会主任和委员的分工,由村两委从当选的监委会成员中研究确定,报乡党委审核后发文公布。村两委成员、村务、财务管理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3)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文化卫生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组成人员,由村两委集体研究,根据人员条件,提出人员名单,经村民代表会议酝酿讨论后,报乡党委审核并发文公布。

4)民兵连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计生协会会长、老年协会会长、农科组长、村务管理员、村级财务报帐员,由村两委集体研究,根据人员条件,提出人员名单,报乡党委审核并发文公布。

5)团支部书记、妇代会主任,根据其分管线的要求,按章依法产生,报乡党委后发文公布。

四、时间安排

请各村接到通知后,尽快组织好村级配套组织组成人员的推荐、选举工作,原则上要求在2008430日前完成。同时将村两委成员分工一并上报。

五、工作要求

1、各村党支部要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村级配套组织建设,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按照要求,规范程序,集中精力,配强配好村级配套组织,为下步工作的开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2、乡各分管领导及办公室要协助和指导各村抓好村级配套组织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各组织网络,并在人员调整后,及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为我乡的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3、乡村级换届工作指导小组及各农村工作指导员要自始至终加强对所联系村村级配套组织建设工作的指导,圆满完成村级组织换届的后续工作。

附:1、村级配套组织建设情况表。

2、村两委成员分工情况表。

 

中共长山乡委员会

2008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