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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山乡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党政办 来源: 日期:2008-8-6 15:40:00
  各行政村:

根据婺区政办[2008]2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特制度《长山乡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农村药品监督组织机构、药品协管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切实发挥监管和协管作用;完善药品供应网络,运用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规范农村药品供应渠道,确保质量可靠、品种齐全、价格合理的药品进入农村,满足农民的基本用药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主要内容

(一)健全农村药品监管网,提高运行质量。结合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聘用工作,充实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加强社会监管力量,扩大监管基础。乡里配设1名协管员,每一行政村配设一名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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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新农村药品供应网,规范购销渠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依法规范的原则,以规范药品购进渠道为核心,以集中配送、连锁经营为主,以自主选择合法购进渠道为辅,进一步规范农村医疗机构药品供应渠道。在农村卫生室药品实现统一配送的基础上,努力在提高覆盖面、提高配送率、提高配送品种、降低配送成本上下功夫。鼓励引导药品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在零售网点数量不足的农村、边远地区“放心店”、乡镇连锁超市内设置乙类非处方药代售点,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供药模式,消除药品供应“盲区”,确保农民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及时、价格合理。建成覆盖全区农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药品供应网,实现药品配送率100%。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要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机结合,经营管理规范的农村药房可以享受与基层医疗机构药房同等的药口报销权利,为农村药品市场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平抑农村药品价格。

(三)加强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建设,巩固管理成果。严格执行《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规范农村医疗机构药械的采购、储存和使用行为;健全管理制度,改善硬件设施,规范台帐记录;依法组织对农村医疗机构涉药人员的培训;制订和完善《婺城区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检查验收标准》,加强对已达标的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的跟踪管理,不断提高农村医疗机构药房管理水平。对于新增、迁址医疗机构,及时进行药房规范化建设的验收;开展诚信示范药房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加大药品法律法规宣传,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宣传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的意义和取得的成效,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的认知度和满意度;充分发挥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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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协管员、信息员的宣传力量,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等相关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快农村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涉药单位药品质量诚信档案,准确记录监督检查中涉药单位是否依法经营、使用药品情况,实行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

三、工作具体安排

我们将根据分工,配合抓好辖区内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及医疗机构用药规范化管理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抓好工作: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20084月—5月)

一是建立工作机构。为协调有序地开展工作,乡政府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由沈春燕担任组长,金瑞军担任副组长,潘志华、陈伟贞、李根勇、伍洪根、潘忠宏为成员,伍洪根为乡协管员,每个行政村的文化卫生宣传员为信息员;二是召开动员会议。召开各村书记、主任、信息员会议,对“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进行宣传部署,让广大百姓知道、了解,并支持这项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86月—8月)

根据分工配合药监等部门抓好辖区内的“两网一规范”建设。

第三阶段:检查考评阶段(20089月)

按照考核标准和职责分工进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形成自查报告。

 

长山乡人民政府

OO八年五月三十日

 

报:区府办

抄:乡党政人大班子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