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为搞好本乡的农村电气化改造工作,确保近期完成各村的电气化改造,经研究决定,成立乡、村用电管理协调小组,具体工作名单如下:
一、长山乡政府用电管理协调小组
组 长:金瑞军
副组长:朱为民
成 员:潘志华 陈伟贞 倪志军 丁顺国
二、各行政村用电管理协调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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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山乡 |
村 名 |
组长 |
成员 |
长山乡 |
村 名 |
组长 |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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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南
分
中
心 |
一 村 |
朱小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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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北
分
中
心 |
卢 家 |
王洪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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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村 |
朱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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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桥 |
卢晓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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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村 |
徐立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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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家 |
朱根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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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村 |
王炉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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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林 |
朱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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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道畈 |
赖根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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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 村 |
洪美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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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屏 |
方延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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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门 |
章开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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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 溪 |
潘金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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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溪 |
孙林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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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岭脚 |
潘小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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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溪 |
陈建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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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脚 |
张永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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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石屏 |
章建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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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 村 |
詹贤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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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 坑 |
张金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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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里 |
杨坚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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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电协调小组职责
1、积极参与新农村电气乡建设工作,结合当地旧村改造、文明示范村建设及村庄整治、环境美化等工作,参与审定当地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定电气化的建设目标。
2、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行为,维护供电企业权利,保障地方经济发展。
3、组织成立各村用电协调小组,加强领导,营造和谐的农村供电环境发挥作用,更好的为“农业、农民、农村经济”服务。
4、协助供电企业做好安全用电、有序用电等方面宣传工作,理顺供电秩序,化解电力建设过程中的困难,维护供电秩序。
四、农村用电协调小组职责
1、负责做好农村安全用电常识的宣传及安全用电,做好家用漏电保护装置的推广安装工作,指导农村安全用电,节约用电,依法用电,维护供电秩序。
2、协助供电部门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及时报告制止影响电力设施正常运行违章建筑行为。
3、协调解决电力建设纠纷问题,化解电力建设过程中困难。
4、做好村集体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协助做好总保投运工作。
5、协助做好电费回收工作,打击窃电等违约、违章用电行为。
6、参与农村触电伤亡事故,供用电设施烧毁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长山乡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