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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长山乡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党政办 来源: 日期:2008-8-6 14:30:00
  各行政村:

根据婺区政发[2008]1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乡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建立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村于710日前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村会计、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人员公布如下:

  长:郎根明

副组长:金瑞军

  员:倪志军    潘志华    陈伟贞     

倪耀建    邵旭生

下设办公室:

  任:金瑞军

副主任:盛     邵旭生

 

长山乡人民政府

OO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报: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

抄:乡党政人大班子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