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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育审批
受理机构:长山乡计生办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事项 服务对象:个人
设立依据:
办理时限:
1个月
受理条件:
本乡户籍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生育条件的家庭
办理流程:
材料齐全后送区相关部门依法作出批准
材料明细:
夫妻再生育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女方一寸照片1张、一孩出生证明;特殊家庭申请应增加材料: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或判决书、收养登记证、子女或原配偶死亡证明、病残儿鉴定证明等
收费情况:
网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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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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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措施: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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